本站为【传爱成考】旗下网站,主要提供免费成人高考政策与资讯,信息仅供学习交流,非官方网站,具体信息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www.shmeea.edu.cn 为准。

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-2021年民法考试重点-上海成教

上海成人高考网 发布时间:2021-07-31 15:38:22

       第三章 自然人与个人合伙       六、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及其财产责任

 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,从事工商经营的个体经济单位,依法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。

  它具有如下特征:

    1.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是个体劳动者。这里的“户”的含义是指工商管理登记上的户。

    2.个体工商户须依法核准登记。个体工商户须依法律的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才能成立。

    3.个体工商户从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商业经营活动。这里所说的工商业包括各种工业和手工业、建筑业、交通运输业、商业、饮食业、业、修理业等非农业性经营活动。


  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责任表现为:

    (1)夫妻一方经营,其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,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。

    (2)自然人个人出资,独立经营,收益归己的个体工商户,其对外所欠债务应以该自然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偿还责任。

    (3)以家庭成员中某一个人的名义申请登记,但实际上是用家庭共同财产出资或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享用的,其债务由家庭共同财产清偿。

    (4)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出资、共同经营、共同收益的个体工商户,对外所欠债务由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;如果是由部分家庭成员出资经营和收益的,对外所欠债务由这部分家庭成员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 


声明:

(一)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
(二)网站文章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您对内容、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。

本文地址:/minfa/8559.html